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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明确了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

7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例行发布会,介绍《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及健康扶贫进展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扶贫办主任、财务司司长何锦国介绍,《方案》旨在指导各地坚持目标标准,强化政策措施,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

方案 明确了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

《方案》明确了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保障贫困人口就医主攻三大方向,即: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

《方案》提出,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有三大主攻方向。

首先,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县级医院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加大组团式帮扶力度,加强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专科建设,推进远程医疗,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

第二,推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一批、“县聘县管乡用”和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聘用一批和从县医院选派一批等方式,解决乡镇卫生院无合格医生问题。通过 “乡聘村用”、从卫生院选派医生到村卫生室开展巡诊或派驻等方式,解决村卫生室无合格医生问题。

第三,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19年年底前,全面消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

何锦国强调,近期将对健康扶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举办培训班,指导地方准确理解把握基本医疗有保障内涵标准,明确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同时继续深入开展“三个一批”分类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不断提高健康扶贫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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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万因病致贫户脱贫

据介绍,目前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明显,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且医疗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已经有670万户因病致贫返贫户实现脱贫。

全国层面,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25种。截至2019年6月底,全国1435万贫困大病和慢病患者得到基本救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推动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障机制,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2019年上半年,全国贫困患者医疗费用个人平均自付比例控制在10%左右。

全国1107家三级医院“一对一”对口帮扶832个贫困县的1172家县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网络。贫困地区县医院诊疗能力得到全面提升,94.5%的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得到妥善治疗。疾病预防关口前移,四川省凉山州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率较2017年下降了25%。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累计惠及580多万儿童,健康促进3年攻坚行动在贫困地区普遍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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