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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要求救娃者删视频被拒 你是支持谁呢

徐女士与凌先生14日晚的私信记录。徐女士供图

“现在他(凌先生)已经弄到这一步了,基本上全国都可以看得到了。而且很多网友就像人身攻击一样,我接受不了,”徐女士说,“他的行为真的没有办法理解,我真的做不到原谅。”截止发稿,凌先生和徐女士双方仍然未达成和解。

法律界人士:

男孩母亲若诉拍摄者侵犯隐私恐证据不充分,救助他人与发布视频都需多一分谨慎

目前被救男孩母亲徐女士已有寻求司法解决途径的打算。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徐女士若起诉凌先生侵犯隐私权,“法律证据是不充分的。”

李斌介绍称,在界定侵犯隐私权前,需要确定是否存在隐私。事件中车辆乃是在上午停放于公共场所,且男孩头部悬于车窗之外,情况紧急,凌先生及其工友的施救的行为是一种属于无因管理的善举,并不对隐私权的客体,即私人生活安宁构成侵犯。李斌也提醒人们在救助他人时应多一分谨慎,私密信息的披露和救援是两个不同层面上的法律关系,要守好自己“行为的边界”。

此外,按照凌先生的陈述,上传视频是为警戒与提醒,因此其主观动机具有合理性,一旦被诉,凌先生可以提出有效抗辩。同时李斌认为,凌先生应将视频及时删除,“避免相关纠纷持续激化”,不应仅仅因所谓的对方言语不友好而意气用事。同时,李斌也认为将此事诉诸法庭“没有必要”,呼吁双方“互谅互让”、“坐下来谈”,各自体会对方的想法和感受,妥善解决问题。

李斌分析,目前的情况很大程度上是由沟通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的。凌先生的行为在存在合理动机的情况下,不应对此进行诸如“宣扬善举”、“炒作自己”的其他揣测。最好的情况是双方的良性推进,即徐女士婉转地提出要求和建议,凌先生也体谅到一位母亲心灵的感受和想法,双方相互关照,都应避免让对方产生不愉悦的感觉。

这次事件也从侧面反应出,任何内容都有可能借助移动互联网获得巨大的传播力,李斌建议,在自媒体时代,发布者须对内容的事实基本来源进行审核,不应侵犯他人权利,对相关主体造成负面影响。具体案件的认定会对内容发布者的主观心态和客观影响进行考察,由于互联网传播速度快的特点,“线上侵权造成的后果比传统线下侵权更为严重,”李斌说,因此承担的责任会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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