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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就业者无法上生育险 职工产检费报销比例过小

覆盖面不全 产检报销额度有限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在本市的正式落地,流动就业者无法上生育险、职工产检费报销比例过小……种种不便又浮出水面。针对以上情况,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尽快将生育险纳入医疗保险,将生育过程的产检、分娩及相关费用按照医保标准报销。

流动就业者无法上生育险 职工产检费报销比例过小

■现身说法

产检费报销额度低

苏女士去年在丰台妇幼保健院生产,最近刚刚领到了生育险报销。苏女士说,怀孕时大大小小的检查没少做,“光B超就做了8次,心脏超了两次,医生还建议复查。37周时,验血查了很多项目,后期每次胎心监护经常做第二次。”光是产检费,苏女士就花了近7000元,但根据目前的报销额度,她只报销了1400元。由于是顺产,苏女士住院生孩子花了4400多元,报销了2400元。

陈女士也有相同的经历,去年她生了“二孩”,由于怀孕时患上了孕期糖尿病,产检次数和项目都较多,花了5000多元,同样也只报销了1400元。

单位没给上生育险

“85后”的小程是位“北漂”,她于2009年来北京打工,在一家健身馆当游泳教练。2011年,北京首次将企业外地户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范围。“我的同学也在北京工作,单位就给她上了生育险,但我们公司完全没有动静。”当时小程才22岁,觉得结婚还是很遥远的事,就没有在意。

如今5年过去了,单位一直没有为她缴纳生育保险。此时的小程不仅结婚了,还准备要孩子。“我同学不仅产检、住院费用可以部分报销,休产假时还有上万元的生育津贴可以拿。” 小程感觉公司用工不规范,想换一家健身馆工作。结果第二家健身馆也明确告诉她,不会给员工上生育险。

■专家说法

近5000万女性无生育险

“有些民营、非公、小微等企业会选择性参保,只保三险。”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告诉北京晨报记者,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没有资格缴纳,所以其他非正规就业的妇女,以及就业单位不愿为其缴费的妇女,都享受不到生育保险待遇。

她说,我国有2.6亿农民工,其中外出打工近1.7亿人,根据社科院农民工调研报告,女性约占30%,总量接近5000万。农民工群体的生育保险几乎完全没有覆盖。“如果将生育险纳入医保,农民工和流动就业人群将直接受益。”

孙洁同时指出,生育保险基金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支付范围方面存在界限不清的问题。在我国实践中,关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支付标准过于原则化。实际上,生育中不少医疗费用既可以属于生育医疗费用,也可以属于一般疾病医疗费用。“目前国家并未规定哪些病种属于生育引起的,这导致操作中出现困难,各地做法不能统一,加大了生育保险社会化的难度。

“目前,生育保险有近600亿元的资金结余,具备与医保合并的条件。”孙洁说,其他国家都是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在一起的,生育保险只是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

■代表建议

生育保险应尽快纳入医保

在今年年初的北京市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就提出了“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的建议。

王幼君称,妇女生育最主要产生的费用是产前检查及生产过程中的医疗费用。目前北京产检报销限额1400元,生育费用根据医院等级及分娩情况报销范围在2700元—4400元之间。

其中,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报销额度为1400元封顶。但现实问题是,产妇及胎儿均健康时,近5000万女性无生育险代表建议尽快纳入医保,产检费约3000至5000元,非正常情况费用则更高。目前的产检限额显然有些过低了。

生育费用根据医院等级及分娩情况报销范围在2700元—4400元之间。当分娩产妇及胎儿均正常时,分娩费约5000元。若分娩过程中产妇有其他并发症则费用很高。目前正常分娩报销比例尚可,但应将产妇并发症等相关费用纳入医保。

王幼君认为,随着二胎政策放开,随之而来的高龄、高危产妇增加,产前及生育的费用会更高。目前生育险是全体员工都缴纳的保险,与医保缴纳主体重合,费用的产生在医院,与医保费用的发生地重合。但目前生育过程中因并发疾病等产生的费用,却不包括在医保中。他建议尽快将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将生育过程的产检、分娩及相关费用按照医保标准报销。

■ 政策进展

生育险将与医保合并实施

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已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北京“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也同样提出了这一点。随着近日社保降费的大幕拉开,广东、浙江杭州等地区率先提出合并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这意味着,未来“五险一金”可能将变为“四险一金”。

■背景链接

生育险体现关爱女性

生育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的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主要覆盖城镇各类企业,筹资模式主要为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期间的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其宗旨在于通过由国家和社会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以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截至2014年年末,全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7亿人,比上年末增加647万人。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46亿元,支出368亿元,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93亿元。

本市曾于2011年底对生育保险部分支付项目和标准进行过调整

●符合生育险的流产手术:三级医院由2400元提高至2800元,二级医院由2300元提高至2700元,一级医院由2100元提高至2500元。

●自然分娩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二级医院由1900元提高至2900元,一级医院由1800元提高至2700元。

●人工干预分娩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100元提高至3300元,二级医院由2000元提高至3200元,一级医院由1900元提高至3000元。

●剖宫产术合并执行一个定额标准:三级医院4400元,二级医院4200元,一级医院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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