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因网您的位置:首页 >行业动态 >

收入不超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个税 对我们生活有什么影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收入不超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个税,对我们生活有什么影响?大家可能都想了解下,一起来看看。

昨日起,您可以在个税App端进行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了。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如您2020年已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需要在2021年继续享受,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是否发生变化,如有变化,请在本月31日前及时修改。

收入不超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个税

据税务部门介绍,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费用可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满足条件的纳税人可自行申报。

如果您在2020年已申报过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但实际情况有变动的,可以重新申报,个税系统以用户最新确认的申报内容为准。比如:新增某个类目(如子女教育)、删减某个类目(如住房租金、贷款利息),修改申报比例(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均可点击相应扣除项目进行填报。

需要提醒的是,已跳槽的纳税人,需注意将申报扣缴单位名称修改为最新的,不然新公司无法帮您做个税申报扣除!

如您的申报内容没有变动,则可以选择“一键带入”,直接将上一年度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在本年度继续填报,点击确认即可。

申报完毕,您可以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税务部门表示,即使信息没有变化,建议纳税人最好还是核对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因为系统在不断升级的过程中进行了调整、用户本身信息变化或之前申报时信息填写错误,很可能会造成之后的信息失效、不符合扣除条件、单位无法下载等问题。

国家税务局提醒,如果未能及时关注、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进行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还可能影响纳税信用。

收入不超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个税

4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称,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指出,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新税制实施已有一个完整的纳税周期,纳税人也有了执行新税制后的全年收入纳税数据,对该部分工作稳定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群体,在享受原税改红利基础上,可对其税款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优化,进一步减轻其办税负担。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