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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女孩包丽被pua事件怎么回事?北大牟林翰和包丽是什么关系事件始末2021最新消息

“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爱情应该是美好的,不应该是遗憾的。而一则关于北大法学院大三女生包丽服药自杀后脑死亡事件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那么,这起悲剧事件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2020年7月9日,北大自杀女生包丽(化名)的母亲,在个人主页上写下第9条动态:7月9日,天气晴,去年12月,牟某已经被定为虐待罪了,据学校老师告知,6月份他已经被公安拘捕起来了。

这条动态,把那段“不寒而栗的爱情”重新带回人们的视野,引起热议。2019年12月,《南方周末》曾报道,北大女生包丽长期遭受男友牟某精神暴力,于当年10月9日服药自杀,抢救后宣布脑死亡。当年12月13日,北大取消牟某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7个月之后,事件有哪些新进展?是否有一些新证据?7月10日下午,包丽的母亲接受了记者采访。

被删除的聊天记录

“他这样虐待我女儿他肯定要受到惩罚,但这一点没抚平我内心的伤痛。毕竟我的女儿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得知牟某被抓捕后,包丽母亲的精神并没有好转,她每句话都很短,语气低落,只有说到女儿时,会突然语气加快,说上两三个连续的句子。

包丽的母亲告诉记者,就虐待罪,她和律师沟通过,得知最高只能被判7年,“我希望他能被判故意杀人罪。”包丽母亲说。

在7个多月的漫长等待中,包丽母亲一直想不通,女儿为什么会自杀?今年5月,她将包丽删除的聊天记录进行了恢复,又重新翻看了一遍包丽和牟某的聊天记录,发现了牟某曾承认自己打人的证据。

包丽母亲称,这段被删除的聊天记录,发生于2019年7月份,牟某曾对包丽发了一连串消息:你是挺可恶,但是你是我的女孩,我今天打你了,我不对,但是你今天不理我,你不对,我原谅你了。

包丽回复:我不想经历一个悲惨的人生。牟某一个一个字打出:我会变好。随后继续打出:我们继续我们的约定不好吗,妈妈,宝宝想了太多次和你的一生。

被删聊天记录(征得受访者同意后公布)

9个月的等待

时间回到9个月之前,事情刚发生的时候。

2019年10月9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女生包丽在北京市某宾馆服药自杀,送医救治期间被宣布“脑死亡”。

据媒体报道,两人聊天记录显示,包丽自杀前,男友牟某曾向她提出过拍裸照、怀孕后流产并留下病历单、做绝育手术等要求,还让包丽称自己为“主人”。母亲认为,牟某的折磨是导致包丽自杀的主要原因。对此,牟某先于2019年12月10日回复《南方周末》记者,女友自杀跟他没有关系;12月12日事件曝光后,牟某对澎湃新闻的记者称自己是“有责任的”,但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对包丽精神控制。

据了解,牟某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2015级本科生,曾任北京大学学生会第34届执委会副主席。包丽自2017年9月起任北京大学学生会文艺部部长,是北大学生会第35届执委会主席团候选人。

2020年4月11日,北大女生包丽事件代理律师称,包丽已于4月11日中午去世。

包丽去世两个月后,她的母亲在腾讯新闻话题上开通了个人主页,以日记形式记录案件情况和自己的生活。

“包丽昏迷的7个月内,我一直在医院照顾我女儿……因为疫情的原因,我也只能在最后关头看了几眼我女儿,都没能好好握住她的手说些话。”

“2020年6月10日 天气有雨。我现在做什么事都没有心情,每一天都在想念女儿,有时候还在幻想她什么时候能回家跟我一起生活……如果再给我次机会,我会教育她保护好自己。”

“今天是2020年6月11日 天气晴最近几天都下雨,今天终于天晴了,不过我也没出门,在家发呆,想念女儿……”

“今天是6月16日,天气晴。最近几天我还是自己在家,想起女儿就很难过……女儿自杀前最后那段日子,她跟着牟某住在他们家里了,这个事我是不知道的,如果我知道我肯定不会同意的……”

“今天是6月28日 天气晴。端午节这两天我除了出去买点菜,也就没出门了,有家人、朋友说要给我送粽子,但也被我拒绝了,我现在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来做。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总结我的2020年上半年,我觉得是“痛心”……牟某告诉我说,包丽在昏迷前曾经跟他说过,说包丽放不下我……”

“今天是7月9日,天气晴今天跟大家说一下包丽案目前发展的情况,去年12月份,牟某已经被定为虐待罪了。据学校老师告知,6月份他已经被公安拘捕起来了。我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给牟某定罪,他把我女儿害死了,我也想一命换一命,让他来赔,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也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动力,我就要为女儿讨回公道!”

“罪与罚”的争议

和包丽母亲认为“虐待罪”惩罚太轻相反,在包丽母亲最新一条动态下方,有网友提出疑问:这种精神控制导致的自杀在刑法里有量刑标准吗?

热评第一网友认为:这个事情主要责任在女方,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要对自已的行为负责。男方最多算诱因,男方道德上是有问题,但绝谈不上违法。

持反对意见网友认为:就算子女教育有问题,作为受害人受到犯罪者的加害是不争的事实,犯罪者就该收到法律的惩罚,国内对这一类犯罪仍然有法律缺失,应该至少追加过失杀人的认定。

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知名律师周兆成。

周兆成律师认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兆成律师分析,具体到本案,包丽与牟某2017年认识,此后发展成恋人,从牟某与包丽的聊天信息中可知,包丽和牟某之间的已经发展为关系很亲密的恋人关系,包丽与牟某之间的关系依法可认定为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中规定的“具有监护、抚养、寄养、同居等关系”中的“等关系”,属于“家庭成员”。

在包丽和牟某交往的过程中,牟某持续性地采取扇耳光、拍裸照、殴打、精神控制等胁迫、威胁等方式,给包丽灌输其是一块垃圾、毫无人生价值的观念,最后致包丽自杀死亡,牟某依法应构成虐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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