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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时遭性侵18岁后仍可诉草案 支持吗?

未成年遭到性侵一直是一大问题,近来性情事件频频发生,因此这个问题也遭到人们的热议,今日未成年时遭性侵18岁后仍可诉草案引发关注来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吧!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建议,要建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预防和发现机制,防患于未然。她建议,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资料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公开,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工作岗位不得录用有性侵犯罪记录者,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教育,普及防性侵的相关法律知识。

这两年出现了很多很多未成年人性侵案件,而且多集中在学前阶段和小学低年级阶段,凶手多为孩子们平时身边的人!每一桩案件都令我们非常心痛,因为孩子们还那么小,一旦被性侵,对他们身心的伤害都是不可弥补的,在他们最天真,最需要感受这个社会的温暖的年纪,却遭受了最肮脏,伤害最大的行为,如果不能很好地引导,他们一生都会生活在阴影中。

笔者也想说,是非常支持这个提议,可以为保护未成年提供一道坚强的防线!现实中涉性侵害违法犯罪的教师在事发后离开当地,到一个没有熟人的地方继续任教,并有可能再次犯案。所以建议有性侵记录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工作非常有必要!在学校、教育机构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和教师一样,也有很多机会接触未成年人。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再犯可能性高,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犯罪隐蔽性更强,再犯预防的必要性非常突出。所以需要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事未成年人的职业。

还有这就告诉所有人做过了错事就要承担后果,伤害了别人,就要付出代价!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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