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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李倩月案情最新进展怎么判?南京女孩李倩月案件来龙去脉结果为什么被杀

去年一则关于南京女大学生被男友杀害案的消息引起了网上热议,想必大家对于南京女大学生被男友杀害案一事是非常关注的。那么,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案件始末。

12月8日,南京失联女大学生李某月父亲发文称,女儿被男友伙同他人杀害并掩埋一案将于12月17日开庭。9日,记者联系到李某月父亲李先生,李先生称女儿刚毕业三天,人就没了,自己经常在半夜里流泪,只要求判凶手死刑。李先生告诉记者,案发后嫌犯洪某的父亲曾多次联系他,称愿意给予赔偿。此前,犯罪嫌疑人洪某的代理律师曾向警方提出对洪某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但被公安和检察院驳回。

此前报道:

案件回顾:

南京应届大学毕业生李倩月失联24日,其最后踪迹出现在云南西双版纳。8月3日晚间,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勐海警方正全力搜寻李倩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供线索。

8月3日早些时候,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工作人员亦回应南都记者,7月13日,涉事女生家属报警后,警方已成立工作专班一直在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具体进展暂不便透露。该工作人员表示,截至目前,因暂未达到立案标准,警方尚未立案,但查找工作一直在进行。“后续如有相关进展,警方会在合适的时机向公众公布。”其表示。

南都此前报道,失联女生李倩月生于1998年,今年6月刚从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毕业。事发前,李倩月和男友洪某住在南京市栖霞区某小区。8月1日,李倩月的父亲李先生曾告诉南都记者,女儿7月9日上午离开与男友的共同住处后失联,失联前曾因琐事与男友洪某吵架。

小区监控视频画面显示,李倩月于7月9日10时42分独自一人离开所住小区。从警方处,李先生了解到,李倩月于7月9日从南京乘坐飞机到达云南昆明,7月9日晚上从昆明转机至西双版纳,下了飞机后,当晚21时16分到了勐海县兴海检查站,之后便再无线索。

失联前曾与男友发生争吵 8月1日,李倩月父亲李先生告诉记者,李倩月曾于7月9日到达西双版纳勐海县兴海检查站,之后便再无线索。目前他已向南京、云南两地警方报警,但案件仍没有新的消息。

据李先生介绍,女儿李倩月今年7月毕业于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失踪前与男友洪某居住在南京马群街道一小区。7月8日,李倩月与洪某发生争吵。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马群派出所的接处警工作记录显示,7月8日李倩月与洪某最后一次在家中见面。7月10日,洪某回到家中发现女友不在家后通过小区监控发现李倩月于7月9日10时42分离开小区。

李先生得知消息后曾多次拨打李倩月的电话,但她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微信、QQ的信息也均未回复。 多次联系未果,李先生于7月13日赶往南京,并向当地警方报警。其间,李先生辗转于李倩月的同学家、学校、住处等地,但都没有女儿的消息。

李倩月出生于1998年,是江苏扬州人。在李倩月的表哥陈先生眼中,她平时喜欢看电影,性格开朗外向,一米六左右的中等身高,长发。李倩月在大学时参加了学生会,7月3日刚刚回校领取了毕业证。“平时和人相处交流,都是大大咧咧的。她也很理性,不会特别情绪化,处理事情包括对于自己人生规划都很冷静。”

“她是外向型性格,不是想不开的人。”李先生也认为女儿性格积极乐观,以前也从来没有出现过突然与家人失联的情况。他认为平时家人与女儿关系很好,7月9日上午,李倩月还和妈妈发微信聊天,说自己忙。 陈先生最后一次与李倩月联络是7月4日,互相问了对方的近况。“一直都没感觉有什么异常。” 陈先生告诉记者,疫情前她曾在校外的服装店做店员。疫情后她辞掉工作,在南京和男朋友住在一起,准备自学考试。 陈先生回忆,今年端午节李倩月带男朋友回了老家,全家一起吃了顿饭。

李倩月告诉陈先生,“他们是在地铁上认识的”。 在李倩月失联后,陈先生查阅她的小红书账号,发现在该账号的收藏夹里最新收藏了八篇关于勐海县的酒店、景点、茶叶等的文章,但是账号没有显示她收藏这些文章的准确时间。 “希望孩子回来就行。”李先生说。 8月1日早上,李倩月原计划参加江苏省自学考试,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本应和其他同学一起坐在考场上考试。 李某月失踪后,男友洪某主动联系了李某月的父亲称,自己于7月10日回到家中,发现女友并不在家,之后两人一起去警局报案。

目前放出的信息来看,洪某体格强壮、控制欲强,曾较长时间内在江苏海院某社团组织活动,占用场地、器械,非常强势,在杀害了李某月之后,仍然较为平静的对外宣称其失踪,并一度诬陷李某月偷拿其钱财、贩du、偷渡等,妄图误导视线,可见其人心理素质之“强大”和用心之险恶。另外两人中的张某亲属之前通过媒体讲述张某对洪某言听计从,受其指使从事(不排除有开脱的嫌疑)。洪某作为整个案件里的最关键一环,即是受害人的男友,又组织策划了本次谋杀,当属罪无可恕。

嫌疑人洪某心理阴暗,品质恶劣,擅于隐藏自己,不仅让受害人信以为真,连其小弟都被其“洗脑”。 目前来看,嫌疑人其实是一个没有工作的职业学院未毕业的社会闲散人员,心机较深,对外长期营造自己的神秘身份,可能除了他自己之外,其他人在他眼里都是被蒙蔽对象。 从受害人与嫌疑人交往过程中可以看出,在刚认识进行自我介绍时就说自己是在保密单位工作,

是个官二代。因为“身份特殊”,洪某不让受害人暴露他的信息,所以在受害人的朋友圈中,这个谈了一年多的男朋友,几乎没有留下痕迹。 仅有的唯一能看到一张疑似洪某的照片,是受害人22日吃饭时发布的一张照片,她身着黑色衣服,左边坐着一位年轻男士,但只露出了额头以上部分。

大概一年多前,月月告诉她,交了一个男朋友,是在地铁上认识的,男方姓洪,比月月大两三岁,是南京本地人。 在月月与洪某交往不久后,谢琳第一次见到了洪某,对方亲口向她介绍说自己在“保密单位上班,有不错的家庭背景,是个官二代”。 此外,网上有消息称,有知情人士透露嫌疑人洪某自称上过战场、当过战地记者,也有人说他自称是国家安全部门人员,负责首长警卫工作。在洪某的朋友圈封面里,他拿着枪支,似乎真的是“特殊人员”。

光鲜的背后,其实是一个个肮脏的嘴脸。嫌疑人的真实情况,与国安、公安毫无关系,相反确是一个肄业的职业学校学生。嫌疑人洪某和张某光曾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但洪某未参加毕业考试,因此并未拿到毕业证书。后张某光离校到云南打工。而另一小弟曹某青则与嫌疑人洪某是同为水弹枪爱好者,案发前曹某青还是江苏省某公安局的辅警。

嫌疑人洪某长期以“国家安全部门人员”身份自居,在言行举止中故意营造自己的神秘身份,久而久之,连自己的小弟张某光、曹某青也被信以为真,产生“为洪某干活就是为国家干活”的观念。 例如,为了“考验”手下小弟的忠心和能力,嫌疑人曾指使他的小弟祁某强潜入某活动现场进行“破坏”,并盗窃一部夜视仪给洪某使用。

检方是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对嫌疑人洪某进行批捕,对张某光、曹某青以故意杀人罪进行批捕,是否有遗漏罪名、公安是否会补充侦查,有待观察。 此前9月4日,据公开报道,检察院是以故意杀人和盗窃罪对嫌疑人洪某进行批捕,那新曝光的嫌疑人长期冒充国家安全部门的人员,有没有实施本案犯罪事实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还有待于公安调查。

如果说,嫌疑人洪某在本案之外,确存在其他以国安的身份去行骗的,可能最终定罪还会增加一个招摇撞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该罪的量刑是在三年以下,如情节严重的,可能会三年至十年。但是无论如何,因嫌疑人洪某已经涉嫌触犯故意杀人和盗窃罪,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远远比招摇撞骗罪的量刑要重,所以,大概率招摇撞骗罪的量刑会被杀人罪的量刑吸收。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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