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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介租房新规出台 新规有哪些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市住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租赁服务管理的通知》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可根据业务需求,筛选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从业人员上报市住建委。

通知明确规定,中介机构复工进入小区开展业务要提前经过审查。申请进入小区开展业务的中介机构必须是经过开业信息报送、从业人员经过信息登记、收房租赁合同有过登记备案的 ,而且原则上每个中介在每个小区只能择优推选一名经纪人进入小区提供服务。

提出申请后的中介将实行名单管理。由市住建委统一将审核后的中介机构、中介经纪人名单和房源信息告知属地社区居委会联系人后,企业才能申请进入小区。

名单内的中介经纪人第一次进入小区要经过社区审查。从业人员要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所属企业并出示身份证、信息卡等证件,社区工作人员和市住建委核实通过的名单进行比对,并且在现场查询“北京健康宝”,结果为“未见异常”的人员才能进入社区开展业务。

中介经纪人进入小区带领客户看房时,客户也应向社区出示当日“北京健康宝”的结果,原则上,经纪人带看客户每天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只能带一名客户。

通知还强调,中介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新成交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管理,严格执行社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承租人纳入社区疫情防控体系。

据悉,新的租客需要办理出入证。办理出入证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住房租赁合同要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到市住建委办理登记备案;二是当日“北京健康宝”的查询结果为“未见异常”;三是要由企业从业人员陪同承租人到社区申请办理出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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