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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院章程(2019年版)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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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8日发(作者:普洱茶的减肥功效)

北京协和医院章程

(2019年版)

目录

序言...................................................2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总则...........................................2

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3

医院的权利与义务.................................4

医院内部治理体系.................................5

决策机制........................................11

运行管理........................................13

监督机制........................................17

员工的权利与义务................................18

文化建设........................................19

附则..........................................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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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北京协和医院创建于1921年。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

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几代协和人的不懈努力,医院取得了长

足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

甲等医院。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促进医院可持续健康

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结合医院实际,

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举办主体: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二条医院性质: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院名称:北京协和医院;英文名称:Peking

UnionMedicalCollegeHospital;英文缩写:PUMCH。

第四条医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1号(东院),

100730;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号(西院),100032。

医院网址为:。

第五条法人地位:医院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

业单位,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院长是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领导体制: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

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七条功能定位:医院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

学科研任务,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的全国疑难

重症诊治指导中心,高等医学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

家级示范基地,临床医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国家级核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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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医院精神:严谨、求精、勤奋、奉献。

第九条医院理念:待病人如亲人,提高病人满意度;

待同事如家人,提高员工幸福感。

第十条医院宗旨:以服务患者为中心,以医务人员为

主体,以社会公益为导向,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众不断增长的医

疗和健康需求,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

无疆”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传承协和优良传统,培养优秀

医学人才,引领医学科学发展,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医院愿景:以“学术协和、品质协和、人文协

和”为方向,建设世界一流医院。

第二章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举办主体代表政府履行领导责任、保障责任、

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医院的公益性。

第十三条举办主体行使医院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

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

第十四条举办主体审定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

目、收支预算等。

第十五条举办主体以公益性和运行绩效为核心对医

院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等挂钩。

第十六条举办主体任免(聘任)医院领导人员,开展

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第十七条举办主体对医院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运营

情况进行监管,监督医院实现公益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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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举办主体为医院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提供条

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保障医院可持续发

展。

第三章医院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医院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

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

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第二十条医院的主要职责和义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坚持

公益性,保障人民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

(二)为人民众提供医疗、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

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承担学校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教

育及继续医学教育,促进医学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开展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

果转化;

(五)开展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

(六)承担涉外医疗服务和国家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

务;

(七)支援边远、贫困地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

(八)承担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

项。

第二十一条医院的业务范围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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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局登记的业务范围和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

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为准。

第二十二条医院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一切

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受任何机关、

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二十三条医院接受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和监督管理。

第四章医院内部治理体系

第一节党委、纪委

第二十四条医院成立中国共产党北京协和医院委员

会(以下简称“医院党委”),设党委常委若干名,其中,设书

记1名,是医院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设副书记1-2名,

纪委书记1名。

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

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医院党委每届任期5年。

第二十五条医院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

家方针政策在医院得到贯彻执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

主体责任;参与医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决策并提出意

见和建议;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在选人用人工作

中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领导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

青团等众组织;领导医院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

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六条明确医院党委和行政管理的关系,把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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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和完善医院管理统一起来,明晰权责边界,做到无

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有力、运转顺畅的

医院治理机制。

第二十七条医院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组

织机构、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医院预

算。

第二十八条医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

委”),纪委书记是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医院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按有关规

定和程序选举产生。医院纪委每届任期5年。

第二十九条医院纪委在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全

面落实监督责任。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重大决策部署

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

重要人员履职和用权的监督;强化党纪教育,建设医院廉政

文化,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严格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督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构建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制度体系。

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第二节医院领导班子

第三十条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医院领导班子设院长

1人,为医院的法定代表人。院长是医院经营管理的第一责

任人,承担主要行政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设副院长若干人、

总会计师1人,协助院长分管医疗、教学、科研及财经管

理等各项工作。第三十一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由国家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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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

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任用。院长和分管医

疗、科研、教学等相关业务的副院长,一般应当从医疗卫生

领域选拔。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述职,接受举办主体的考核

和医院职工的评议。

第三十二条院长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医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

施、管理制度、基本建设项目、重要资源配置方案、年度预

算等;

(二)组织制订和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和

岗位职责;

(三)组织制订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四)落实政府办医目标,组织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提

高医疗服务质量,落实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目标,加强学科队

伍建设;

(五)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体现公益性的内部绩效考

核体系和符合行业特点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

(六)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

安全。

第三十三条医院领导班子的任期及退出:

医院领导班子每届任期5年,届满可以连任。因达到

退休年龄界限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

因工作需要而延迟免职(退休)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当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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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因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被认定为

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

理。

因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

因本人提请辞职的,辞职程序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医院领导班子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领导

班子的任期目标应当贯彻党和国家对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

要求,依照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确定;班子成员的任期目标,

根据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岗位职责确定。

第三十五条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和

任期考核。考核评价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

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坚持党建工作

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第三十六条医院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院领导

班子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

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督

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第三节专业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学术、医疗、

教育、科研、药事等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依照相关章

程开展工作。

第三十八条在科室推荐、主管职能处室和纪委审核基

础上,产生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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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库成员,秘书处可设在相关职能处室。

第三十九条专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议题由主

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等讨论确定,并在会前由秘书

处抽选参会委员。同时,根据会议议题,邀请相关职能处室

负责人参加会议。

专业委员会会议应规定最低参会人数,并按委员会章

程的规定进行表决,对于不适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应予保密,

并遵循近亲属及利益关联回避原则。

第四十条专业委员会聘期一般为3年,期满换届。

第四节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十一条医院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医院民

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代会每年举行1-2次,医院职代会的

主要职责包括:

(一)听取和审议院领导班子工作报告;

(二)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管

理制度、薪酬分配方案等以及涉及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

(三)围绕中心议题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

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

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根据众和代表的意见,向医院领导班子和有关

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五节内设机构

第四十二条医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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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宗旨、发展目标、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高

效、统一的原则,设立职能处室和临床医技科室。

职能处室主要职责:执行医院管理决定;执行、细化医院在

医疗、教学、科研、护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为医院业务发

展及学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与管理支持。

临床医技科室主要职责:依法组织开展学科范围内的相关医

疗执业活动,为患者提供诊疗、护理、康复和健康咨询等服

务;负责提高本科室质量管理和病人服务水平;开展学科建

设、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承担医院交办的其他

工作。

第四十三条内设机构负责人包括正(副)处长和处长

助理,正(副)科主任、支部书记、护士长和主任助理等在

内的核心管理团队,制定部门管理细则,完善民主决策制度、

核心组会议制度以及部门全体会议制度。

第四十四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选拔任用

内设机构负责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的好干部选拔到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加强聘后管理,激励

内设机构负责人牢记使命,认真履职。

第四十五条内设机构负责人聘期一般为3年,期满

换届。第六节团工会

第四十六条医院成立包括团委、青年工作部、女工工

作部等在内的团组织,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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