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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规范门诊有关公示制度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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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7日发(作者:喝牛奶上火怎么办)

预防接种规范门诊有关公示制度和内容

深圳市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实行按日或周定时定点接种。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广东省预防接种免疫程

序》要求,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三、使用《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及时为本地段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信息卡、发放预防接种证:本地儿童出生

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证、信息卡。

五、预防接种证、信息卡保管: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

及时办理转入迁入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

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六、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

工作。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

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

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七、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

器及各种药械等。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信息卡,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

息上传服务器和作好数据备份。

九、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十、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众咨询。

-1-

深圳市安全接种制度

一、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

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

二、预防接种室须达到《广东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每天下

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

做好登记。

三、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和目前健康状况,确认本次接种的

疫苗,填写接种处方。

四、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失效期、

安瓿破裂、变、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五、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

在有效期内。按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卡介苗要分桌接种。

六、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

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七、接种后须观察30分钟后确认无发现接种反应,接种者在接种证上填写本次

接种疫苗名称、批号。

八、疫苗必须实行带冰接种。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

用完应废弃。

九、医疗垃圾集中焚毁或交正规医疗废物收集机构统一处理。

-2-

深圳市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建立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二、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加重反应进行对症治疗,对异常反应、体性反应

和接种事故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三、发生预防接种副反应后、责任报告人必须在6小时(农村12小时)内报告

当地疾控部门,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副反应报告卡。如出现死亡、严重器官损伤、

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报告所在区级疾控部门。

四、预防接种副反应、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必须由区级以上疾控部门开展个

案调查,由区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鉴定和作出处理意见。

五、接种后发生原因不明的死亡病例,应立即报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区

级及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鉴定,并组织尸体解剖,查明死亡原因,

作出处理意见。

六、过敏性休克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或静

脉注射肾上腺素(1/1000)0.5-1.0ml,或同时肌注苯海拉明25-50mg;同时通知临

床医生进行有关抗休克处理。

七、晕厥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松解衣扣,注意保暖;轻者可给予温开水、

热糖水喝,必要时可针刺或用手掐人中穴;数分钟后仍不恢复者,可皮下注射

(1/1000)肾上腺素0.3-0.5ml,并通知临床医生救治。

-3-

深圳市新生儿报告登记制度

一、专人负责。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

所或乡镇(街道)居委,收集新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接生单位收

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例会制度。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或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

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新生

儿资料。

三、及时查访。收到新生儿报告卡后,及时巡访,了解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

非本辖区儿童,及时转卡。并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登记入册。属本地段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并

按照免疫规划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

医院接种有关疫苗。

五、资料保存。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做好“五变动”登

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儿童变动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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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一、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

实施预防接种。

二、对在本地段接种的流动儿童,应建立预防接种册,即接种信息录入电脑,

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三、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乡镇(街道)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

下流动儿童资料。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或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

开例会一次,联络员上报本区域本月新迁入的7岁以下儿童资料。

四、每月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

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

五、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

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

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动员,提高使流动人口儿童家长的预防意识,争

取儿童家长主动参与免疫活动。

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儿童免疫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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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一、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

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按时将下一年度的免疫规划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

二、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县—镇(接种点)”供

应渠道购苗。

三、疫苗的出入要有帐目登记,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

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等。

四、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疫苗按疫苗规

定的温度进行贮存,疫苗的运输必须用冷藏车或冷藏箱。

五、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

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

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六、冷链设备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有足够储存疫苗的专用冰箱,配置能

适应带冰接种的疫苗冷藏设备,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建档建账:设备名称、数

量、型号及户地、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使用和损坏情况等,定期保养,建立维

修记录。

七、有专人负责冷链设备保养、管理,冰箱内放置温度计,每天定时记录温度

至少2次(上午和下午各1次),并妥善保存温度登记本,做好停电、发电、停机、

故障维修记录,发生故障及时抢修,并把疫苗转移到其它冰箱。管理员因故外出不

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结霜厚度超过4毫米以上要及时除霜,冷藏箱和

冷藏背包每次使用后,及时取出冰排,擦干净,保持内外干燥清洁。坚持每季度一

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每月进行转动机械加油,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5毫米要

及时除霜。保证冰箱使用安全,开门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

八、冷链设备严禁存放其它物品、过期疫苗,保持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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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预防接种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资料分类项目资料分类项目基本内容

①免疫规划年报;②本镇统计、计划生育、公安等部门提供人

口情况

①疫情报告登记本;②主要传染病个案;③AFP报表;④新生

儿破伤风、麻疹监测资料。

①常规免疫接种月报表;②“五苗”接种率监测图;③糖丸或

其它疫苗强化免疫报表。

各种疫苗领取、使用登记表本。异常反应登记本、个案。

人口资料

疫情资料

免疫接种资料

疫苗供应及使用

情况资料

冷链设备及接种①冰箱、保冷包、冰排数量、运行情况登记表;②冰箱温度登

器材资料

上级来文

记表;③一次性注射器或玻璃注射器登记表。

上级有关防疫、计免的红头文件。

本院发文本单位发出的有关防疫、计免工作的文件、各类通知等。

科室计划、总结本科室年度计划、总结及专题工作计划、总结等。

业务工作资料上级或本院制订的有关防疫、计免工作的业务资料。

流动儿童资料掌握流动儿童数、免疫接种情况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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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是控制、消灭相应传染病以保障受种个体健康采取的最有效、经济的

预防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

证制度,使孩子获得免疫接种的机会,这也是每个家长的义务。

您的孩子出生后,请及时与居住地段预防接种单位取得联系,申领《预防接种

证》,提供儿童的基本资料,根据预约接种时间或具体通知时间,带领您的孩子到

预防接种单位接受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证》是预防接种记录的有效证明,每次接种必须携带。儿童在入托、

入学、入伍、办理出国手续或到其它地方接种时均要查验接种证,请妥善保管。

一般禁忌症:

1、发热;

2、急性传染病病人(包括尚在恢复期的病人);

3、已知对疫苗成份过敏者;

3、重症慢性疾患:如活动性肺结核、心脏代偿功能不全、急慢性肾脏疾病、血

液病等;

4、严重营养不良:尤其是1岁以下的婴儿严重营养不良、消化功能紊乱及障碍

者;

5、神经系统疾患:对患有癫痫、脑炎后遗症、抽搐等疾患或有既往病史者应慎

重,尤其是接种百白破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

一般注意事项

1、急慢性感染、各种严重疾病、神经系统疾患、发热、免疫缺陷以及有过敏史

和其它身体不适的儿童,家长应在接种登记时事先告诉医生,以便医生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是否接种或暂缓接种。空腹和过度疲劳时不宜接种,以防引起“晕针”。

2、接种疫苗后,应留下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再离开。

3、孩子打过防疫针以后,要让孩子适当休息,不要做剧烈运动,注射部位要保

持清洁,以防感染。

4、个别儿童接种后出现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现象,症状较轻者一般不需要任何

处理,加强观察,多喝开水,并注意保暖;症状较重者应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

若出现上述反应,请向接种单位报告。

-8-

5、预防接种虽可以保护绝大多数人避免发病,但保护率并非100%;因个体差异,

少数人免疫失败仍可发病,但一般病情轻、病程短。

6、预防接种后除出现本告知书中列出的接种反应外,可能还会出现其它难以预

料的、严重的、罕见的接种反应,请在出现后注意以下几点:①立即到医院,及时

治疗;②及时与接种单位的医生联系;③如有疑问,可咨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第五章的规定,因预防接种造成受

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等异常反应,应给予一次性补偿,其它接种

反应不予补偿。

-9-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年(月)龄

疫苗

出生时

乙型肝炎疫苗

卡介苗

脊髓灰质炎减毒

活疫苗

百白破三联疫苗

白破二联疫苗

麻疹减毒活疫苗

乙型脑炎减毒活

疫苗

注:*加强免疫;**复种

第1剂

1剂

1月龄

第2剂

2月龄

第1剂

3月龄

第2剂

第1剂

4月龄

第3剂

第2剂

5月龄

第3剂

6月龄

第3剂

8月龄

第1剂

第1剂

18~24月

第4剂*

第2剂**

第2剂*

4岁

第4剂*

6岁

1剂*

第3剂*

-10-

广东省扩大免疫服务疫苗推荐免疫程序

疫苗

风疹减毒活疫苗

甲型肝炎疫苗①

A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

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③

麻腮风三联疫苗

水痘疫苗④

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流行性感冒疫苗

狂犬病疫苗⑤

注:*加强免疫

①甲型肝炎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和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接种1剂。灭活疫苗接种2剂,间隔6个月以上。

②第1、2剂间隔3个月。

③为b型流感嗜血杆菌(Hib)荚膜多糖与破伤风类毒素结合生产的疫苗。如使用脑膜炎球菌外膜蛋白偶联的Hib疫苗(PRP-OMPC),基础免疫只需2月龄、4月龄各一剂,1岁时加强免

疫一剂。

④2岁以上接种一剂。13岁及13岁以上的儿童、青少年和接种2剂,间隔6~10周。

⑤暴露前、暴露后分别指被犬类动物咬伤之前和之后。

年(月)龄

出生2月龄

第1剂

4月龄

第2剂

6月龄

第1、2剂②

1岁

1剂

第4剂*

第1剂

2岁

第1剂

1剂

1剂

3岁

第2剂*

第3剂*

1剂

4岁5岁6岁

第4剂*

第3剂

此年龄段加强一剂

暴露前

暴露后

0、7、21天接种3剂,1年后加强1剂

暴露后0、3、7、14和30天接种5剂

-11-

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剂量

类别疫苗名称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每次接

种剂量

5ug乙肝疫苗(新生儿)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肌内注射1支

卡介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附着处皮内注射0.1ml

国家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口服1粒

免疫

规划

百白破三联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或臀部肌内注射0.5ml

疫苗

白破二联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肌内注射0.5ml

麻疹减毒活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乙脑减毒活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风疹减毒活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1支

麻腮二联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1支

麻腮风三联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1支

其它

A+C流脑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1支

疫苗

水痘减毒活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1支

乙肝疫苗(非新生儿)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肌内注射1支

甲肝灭活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1支

甲肝减毒活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1支

12--

Hib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1支

甲乙肝联合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1支

狂犬病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1支

皮下或肌

肺炎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

内注射

1支

儿童流感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

皮下或肌

内注射

0.25ml

皮下或肌

流感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

内注射

0.5ml

轮状病毒疫苗口服1支

13--

二类疫苗收费标准(暂定)

疫苗名称

精品乙脑

A+C流脑

乙肝(10μg)

乙肝(10μg)

乙肝(10μg)

乙肝(20μg)

乙肝(20μg)

水痘

水痘

水痘

HIB疫苗

HIB疫苗

HIB疫苗

HIB疫苗

麻腮风

麻腮风

麻腮风

肺炎疫苗

肺炎疫苗

生产厂家

成都

兰州

康泰

大连高新

史克

史克

北京

史克

长春

上海

巴斯德

史克

默沙东

兰州

史克

默沙东

北京

巴斯德

默沙东

单位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供货价

17.0

9.7

5.5

6.3

39.0

48.0

9.5

270.0

109.0

112.0

103.0

106.0

106.0

59.0

68.0

68.0

49.0

160.0

160.0

建议零售价

22.0

7.3

8.2

8.2

48.0

58.0

12.6

330.0

143.0

148.0

135.0

139.0

139.0

77.0

85.0

85.0

64.0

206.0

206.0

疫苗名称

冻干甲肝

儿童灭活甲肝

儿童灭活甲肝

儿童灭活甲肝

儿童灭活甲肝

灭活甲肝

甲乙肝联合

狂犬疫苗

狂犬疫苗

狂犬免疫球蛋白

流感疫苗

流感疫苗

流感疫苗

流感疫苗

流感疫苗

儿童流感疫苗

儿童流感疫苗

进口百白破

金卡

生产厂家

普康

科兴

昆明

史克

默沙东

默沙东

史克

巴斯德

辽宁成大

卫武

意大利诺华

瑞士博尔纳

史克

巴斯德

天元

巴斯德

延申

史克

/

单位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针次

供货价

62.0

72.0

68.0

118.0

104.0

172.0

168.0

65.2

33.0

128.0

72.0

72.0

64.0

64.0

50.0

46.0

28.5

130.0

15.0

建议零售价

82.0

94.0

90.0

139.0

139.0

207.0

199.0

77.6

43.0

158.0

92.0

92.0

85.0

85.0

65.0

58.5

37.5

168.0

20.0

-14-

轮状病毒兰州支109.0144.0

原则:1)各级进货价基础上加价不超过15%。2)所有疫苗零售价不超过最高零售价。

3)上述价格为疫苗价格,不含注射费。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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