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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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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7日发(作者:白云山怎么去)

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室)建设标准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

范》的要求,结合我省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的实际,在原“山东

省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建设标准。

一、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预防接种门诊是由城市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

镇、街道卫生院(所)等医疗单位所设立、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的基层服务网点,可分为合格门诊、规范门诊和示范门诊等三

个级别。从门诊设施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疫苗、

冷链和注射器材的管理等方面,就不同级别预防接种门诊的建

设标准做如下规定。

㈠门诊设施和人员配置

1、合格预防接种门诊

⑴房屋

①预防接种门诊必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且与医

疗卫生单位的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和放射科等用房分开,

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②预防接种门诊应有总面积不低于40m的专用房,要有候

种室(用于宣传教育和反应观察)、预诊室(用于登记、询问和

体检)和接种室。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设置合理,有明

显的标志牌。如有儿童体检,则接种室与儿童体检分

室进行。

③接种室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50%,有专门的出入口。接种

室内设专门接种工作区或接种工作台,做到一种疫苗一个工作

台,并有醒目的标志。卡介苗必须设专室接种。

④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应包括预防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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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

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第二类疫苗(包括第一类

疫苗的同品种自费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

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接种服务价格等;接种服务

;宣传资料。

⑵设备

①预防接种门诊桌椅、档案资料柜齐全,能满足日常工作

的需要。接种室内配置污物桶,操作台上依次摆设疫苗冷藏包

(保温瓶)、接种盘、接种器材(包括75%乙醇、镊子、棉球杯、

无菌干棉球或棉签)以及醒目的疫苗名称标牌等。

②配备足够的接种器材、体检器材和急救药品。注射器材

配备量一次门诊接种人次数的1.2倍。卡介苗注射器材单用。

体检器材和急救药品应包括体温表、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

和1:1000肾上腺素等。

③配备1台专用普通冰箱,冷藏包(或冰瓶)不少于5只

(每苗1只),冰排按照每只冷藏包所需数量的2倍配备。

④配备消毒液、紫外线灯、高压消毒锅等消毒设施,定期

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⑤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及读卡器,实行接种资料计算机化

管理。计算机配置为:CPU为P2.4及以上,内存512M及以

上,操作系统必须为WindowsXP专业版;计算机必须为预防接

种门诊工作人员专用,宽带网接入;因信息量较大,为保证数

据安全,要配置专门的移动存储硬盘,以便录入数据备份。

⑶人员

①预防接种人员必须是经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

考核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护士或乡村医生,

职业道德良好,责任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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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负责接种的工作人员相对固定,不少于3人。人员调整

应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商。

③熟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掌握预防接种的途径、部位、

剂量、适应症、禁忌症以及一般反应的处理方法。

④预防接种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上岗证,双

手要洗净。1名工作人员接种1种免疫规划疫苗,最多不超过2

种。卡介苗固定专人接种。

2、规范预防接种门诊

规范预防接种门诊除达到上述合格预防接种门诊的全部标

准外,还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⑴预防接种门诊总面积农村不低于60m,城区不低于50m。

⑵预防接种门诊除设侯种室、预诊室和接种室外,还应设

立资料档案室(用于资料档案和冷链的存放)。卡介苗必须设专

室接种,其它免疫规划疫苗应分室或分区接种;其它疫苗如分

区接种,各区面积应不少于5m。

⑶接种室有降温和保温设备。

⑷实行分室接种,做到一个接种室接种1种疫苗。

⑸负责接种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应做到1名工作人员

接种1种免疫规划疫苗。

3、示范预防接种门诊

示范预防接种门诊除达到上述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的所有标

准外,还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⑴预防接种门诊总面积农村不低80m,城区不低于60m。

⑵预防接种门诊除设侯种室、预诊室、接种室和资料档案

室外,应单独设立冷链室。候种内配备电化教育设备;接种室

内配备空调。

⑶统一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式注射器,配备处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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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注射器毁型设施或统一回收后处理。

㈡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1、预防接种门诊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张贴或悬挂

工作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规范门诊和示

范门诊每间房屋至少张贴或悬挂2幅以上宣传材料。

2、对适龄儿童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建立预防

接种证。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由儿童居住地的预防接种门诊负

责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簿)。户籍在外地的适龄儿童寄居当地

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由现寄居地接种单位及时建立预防接种

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

(簿)的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预

防接种卡(簿)、接种证使用全省统一格式;预防接种证、卡(簿)

由实施接种工作的人员填写,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

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以公历为准。接种单位应

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使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的地区,不得

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替代预防接种证。可按照统一规定,每

年将信息库中的接种资料以书面形式进行备份,逐步取代预防

接种卡(簿)。

3、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人定期参加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

例会和接种前培训。

4、预防接种门诊有固定的免疫服务时间,尽可能增加免疫

服务频次。合格预防接种门诊农村每月至少接种1次、城区至

少按旬接种;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农村按月或按旬接种,城区按

旬或按周接种;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农村按旬接种,城区按周或

按日接种。

5、预防接种门诊提供国家和省免疫规划疫苗的常规免疫服

务(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逐步扩大到其他疫苗接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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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疫苗,必须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

作规范》,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年龄组。

6、做好接种前的准备和接种现场的宣传、组织工作。负责

登记、预检的工作人员,详细核实接种对象的卡(证),询问健

康状况、以往过敏史和疫苗接种反应史;必要时进行体检,并

登记检查结果。接种时,接种人员再次核实接种对象的接种证,

认真检查疫苗,确实无误后,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

苗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种。接种后,观察15~30分钟后才

可离开。

7、接种前将疫苗从冷藏容器内取出,尽量减少开启冷藏容

器的次数。冷藏容器内的冰排溶化后,应及时更换。安瓿启开

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

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每次冷链运转结

束后,应将冷藏箱(包)内冰排的水倒出,清洗干净、晾干后

与冷藏箱(包)分开存放。

8、接种人员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做好接种日期、疫苗批号

等记录,并填写自己的姓名。向儿童家长或接种者进行预防接

种科普宣传,同时说明常见的疫苗接种反应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对下次接种进行预约,填写预约通知单。

9、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接种后疫苗和接

种器材的处理工作。整理统计本次接种应种人数和实种人数,

填写常规接种率报表并于接种后5日内及时上报。建立健全计

划免疫技术档案,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的资料分类装订

归档。

10、预防接种门诊备有预防接种副反应登记册。发生异常

反应或接种事故时,及时进行诊治和现场处理,并立即报告县

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合做好个案调查、采访和随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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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疫苗、冷链和注射器材的管理

1、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

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并将疫苗使用年度计划

表按时上报至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疫苗的贮存和运输符合温度要求。乙肝疫苗、卡介苗、

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脑灭活疫苗、A流脑疫苗、A+C

流脑疫苗在2℃~8℃条件下避光储存。脊灰疫苗、麻疹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风疹疫苗在-20℃~8℃的条件下避光储存。

其他疫苗的储存和运输温度要求按照药典和疫苗使用说明书的

规定执行。疫苗按品名、批号、效期分别码放,有醒目标志。

冰箱门内搁架不宜放置疫苗。预防接种门诊贮存的疫苗量不得

超过1个月的用量。

3、接种单位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的有关规

定,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分

发和运输工作。第一类疫苗由县级疾控机构免费供应,每月至

少免费运送一次;第二类疫苗由具备资质的机构供应。预防接

种门诊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供应疫苗记录。记录

应当注明疫苗的通用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批号、有

效期、批准文号、(购销、分发)单位、数量、价格、(购销、

分发)日期、产品包装以及外观质量、储存温度、运输条件、

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

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5、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使

用全省统一采购和下发的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材要做好使用

登记。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医疗废物

要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6、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冷链设备进行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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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监测并记录。

7、纳入国家和省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严禁

收取任何费用;其他疫苗接种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

执行。

㈣工作指标

1、以乡镇为单位,12月龄内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

2、以乡镇为单位,常规免疫(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

率达到90%以上;有关疫苗的补充免疫接种率达到规定的工作目

标。

3、严格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一次性注射器使用率达到

100%;无预防接种安全事故发生。

4、1年内各种常规接种率报表报告及时率达到95%以上。

5、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的个案

调查率达到100%;标本采集率达到规定要求。

二、预防接种室建设标准

㈠设备和人员

1、所在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预防接种室应有固定、专门的房屋,房屋面积不少于

10m,应与产科病房同一楼层,室外有明显的标志;房间应通风

良好,清洁明亮。

3、接种室应有接种台、冰箱、婴儿床、档案橱、工作桌椅

等设备;接种台上应摆放有接种盘和接种器材(包括75%乙醇、

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球或棉签),室内应配置污物桶。

4、固定专人负责接种工作;该接种人员必须是经过县级以

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

理)护士。

㈡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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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防接种室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张贴或悬挂工

作人员职责、工作制度以及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规范。

2、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及时为新生儿接种首

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同时填写《山东省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

和卡介苗接种登记本》、《山东省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

接种三联单》,接种情况要及时进行统计并填报相关报表。建立

健全接种档案,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的资料分类装订归

档。

3、接种人员应按时参加县级疾病控制机构组织的相关培

训。

㈢疫苗、冷链和注射器材的管理

1、使用全省统一采购并逐级下发的免疫规划用乙肝疫苗和

卡介苗;各预防接种室贮存的疫苗量应不超过1个月用量;做

好乙肝疫苗和卡介苗的出入库记录。

2、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在2℃~8℃条件下避光储存;接种前

从冷藏设备中取出;乙肝疫苗安瓿打开1小时,卡介苗打开半

小时后应废弃。

3、使用全省统一配发的一次性注射器进行接种,首针乙肝

疫苗使用自毁型注射器;接种室内注射器的数量应满足1个月

接种人次数的1.2倍。

㈣工作指标

本机构出生的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5%;卡

介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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