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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疫情最新消息公布 今日起,内蒙古暂停跨省团队旅游活动

提醒:疫情期间,请牢记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如果出现以上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

2021年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暂停跨省团队旅游活动的通知:

11月28日,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满洲里市东山街道调整为高风险地区,满洲里市南区街道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21〕214号)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1〕28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1〕29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暂停跨省团队旅游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立即暂停进出内蒙古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请迅速通知辖区各旅行社、旅游企业立即暂停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组团前往其他省(区、市)旅游,不承接其他省(区、市)来区旅游团队,不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

二、已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当地在交通、住宿、餐饮等方面的防控要求。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

三、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四、依法妥善处理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如旅行社对退费故意拖延、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原因发生投诉的,依法从严作出处理。

各地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从严从紧、抓细抓实内蒙古文化和旅游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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