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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诉奥克斯专利侵权 奥克斯赔偿格力4000万元

备受关注的格力电器诉奥克斯专利侵权一案,近日终于尘埃落定了。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30日作出(2018)粤民终1132号二审判决,赔偿格力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4000万元的判决。

这场空调专利纠纷可追溯至2017年。2017年1月,格力电器对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东公司)提起诉讼,以其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型号KFR-35GW/BpTYC1+1等八款空调重复恶意侵害其专利权、晶东公司实施相关销售行为侵害其专利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销毁库存及模具并赔偿4000万元。

2018年4月2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奥克斯空调侵犯格力电器的空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需立刻停售侵权的八个型号空调产品,并赔偿格力电器4000万元。同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还宣判了格力电器诉奥克斯空调侵犯其他两起专利权案件,奥克斯制造销售被诉空调的行为被法院认定构成侵权并被判赔偿6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奥克斯空调也曾起诉格力电器侵犯专利权。2017年7月,奥克斯发现,被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誉为“划时代产品”的画时代空调,侵犯专利权,于是奥克斯将格力电器告上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年11月,法院宣判,格力电器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画时代空调,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并向奥克斯空调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维权费用4.3余万元。

屡次陷入专利纠纷,格力电器和奥克斯之间的关系愈发紧张,并终于在去年爆发。去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举报信中表示,奥克斯空调部分型号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经其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格力电器的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此外,在去年“双11”期间,格力电器让利30亿元打击低质伪劣产品,此举再次让业界认为格力电器是在与奥克斯空调较劲。

今年4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因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奥克斯空调作出“责令改正”和“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于本次举报结果,董明珠表示,对奥克斯的处理是必需的,这是给社会一个交代。并霸气“喊话”全行业,准备买各家企业的产品进行检测,如果发现不合格依然举报。

家电观察人士梁振鹏表示,奥克斯此前多次陷入专利诉讼中,从侧面反映出奥克斯空调确实在发展过程中已经有些急功近利,没有立足于做好企业的根本的产品和服务。

主打线上渠道的奥克斯空调崛起速度十分迅速。2018年“618”期间,奥克斯空调成为京东、天猫、苏宁三大电商平台空调销售冠军,去年2月份,奥克斯空调又宣布把“互联网直卖空调”作为全新的品牌定位。

产业观察人士洪仕斌表示,双方的屡次摩擦也恰恰证明了格力电器越来越重视奥克斯空调的存在。他认为,奥克斯空调在互联网市场上升势头猛烈,正给格力电器等一线品牌带来压力。

需要注意的是,这桩案子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依然是因为奥克斯空调专利侵权被告上法庭,这对于奥克斯空调已经不是第一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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